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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先进典型 弘扬英模精神
作者:清河区人民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31 11:03:35 打印 字号: | |

为推进全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,大力弘扬英模精神,引领争当英模风尚,3月30日,清河区人民法院举办于松洋同志英模事迹报告会,全院干警共同聆听,并为之深受触动、由衷钦佩。

于松洋同志自2008年到清河区法院参加工作,至今已经13个年头,现为我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、二级法官。

2010年以来,于松洋共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一千余件,其中涉企业商事案件300余件,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亿元,承办调兵山诈骗农业扶持款的系列案件,承办案件质量及效率均较高,被数次评为“办案能手”、“优秀公务员”、“优秀法官”等荣誉称号,多次获得嘉奖,2019年被辽宁省高院授予“个人二等功”称号。

报告会上,于松洋深情回忆着初来时父母叮嘱的家风陶冶,昔日前辈不厌其烦的引导教诲,以及承办案件时或威逼、或利诱、或委屈、或感动的亲身经历,令广大干警感慨万千、受益良多。

十三载的政法岁月中,于松洋怀着对法律的无限敬畏、对事业的无限热爱,以脚踏实地、履职尽责的事迹行动,团结同事、无私分享的燃烛精神,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在为人民服务中得到升华,谱写出了一曲曲动人的华章。


 
来源:清河区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清河区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