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法学园地 > 案例评析
男子逛商场一头撞上透明玻璃门,缝3针!商场该不该赔?
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30 14:36:08 打印 字号: | |
  • 逛商场时一头撞上玻璃门

    结果牙齿磕坏、嘴唇撕裂

    受伤不轻

    这样的情况商场是否要负责?

    最近

    杭州一网友就碰到这样的经历…

    据@右右571描述

    6月14日事发当天,

    两人带儿子去萧山万象汇

    在地下车库停好车后

    妻子带儿子先走进那扇门

    丈夫停好车

    想跟着走进去时

    却直接撞在了玻璃门上

    @右右571@微信

    如图,一边门开着,撞上这边关着的,这个门的光线反光,门把手像在另一边,这边就像空的。

    结果,丈夫受伤不轻

    上唇缝了三针

    牙齿也撞掉半颗

    后期还要做牙套。

    更糟心的是

    商场虽然同意补偿医药费

    但只愿意提供商场的消费券

    不愿意补偿现金

    双方协商未果,

    警察建议走矛盾调解中心去协调,

    之后,也就没了结果。

    这位网友表示

    我老公确实是正常走路,

    没有跑,也没有玩手机。

    但商场没设提醒,就没错吗?

    只想要说法,

    商场这样到底有没有错?

    律师表示:商场需要分摊损失

    陆欣伟律师(泰正律师事务所):“法律法规没有对商场玻璃大门应该设置明显提醒标志有明确规定,但民法典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经营者商家负有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商场透明玻璃未贴防撞条,可以认定商场未尽到提醒的义务,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场需要分摊损失,合理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。”

    网友的帖子引发了讨论

    部分网友认为,

    这位老公走路撞到玻璃门上,

    不管是正常走路还是在玩手机,

    都是自己的问题和责任。

    而且门上不是没有“推”“拉”等标识,

    主要还是自己太不小心。

    也有很多网友表示,

    不能以个人经验揣度他人。

    且商场作为公共场所,

    有责任和义务明确标识出

    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,

    不少网友表示,

    自己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。

    对于商场提供消费券作为补偿的做法

    你怎么看?


  • 责任编辑:金燕


 
责任编辑:清河区人民法院